面對世紀病毒H1N1,隨著感染人數愈來愈多,加上疫苗短缺,民眾無不人心惶惶;究竟,除了自求多福外,該如何借助保險來替自己多加一層保障?


 




報載,疾管局長郭旭崧預估,未來進入流感高峰期,台灣將會有700萬人遭感染,保守估計會有7000人死亡(千分之一呀)。我不禁看看我的家人,心想,將來我們家三人當中就會有一個感染,心中有股莫名的恐慌?


世界衛生組織日前提出警告,由於全球供應吃緊,亞洲將會嚴重缺乏疫苗。我國衛生署招標的一千萬劑疫苗,要11月中旬以後才會上市(一人要二劑,也只夠五百萬人使用)。眼看有二個半月的空窗期,再看接種疫苗的優先順序,我心都涼了,排在末順位,疫苗幾乎沒我的份,面對這世紀病毒,只有自求多福了。


 



H1N1新型流感疫苗接種對象的優先順序















































1



災區災民



2



醫療及防疫相關人員



3



孕婦



4



1~6歲之學齡前兒童



5



7歲以上重大傷病



6



7~12歲國小學童



7



13~15歲國中生



8



16~18歲高中生



9



19~24歲族群



10



25歲以上患有心肺血管疾病



 



肝腎及糖尿病等之高危險族群



11



25~49歲健康成年人



12



50~64歲健康成年人



13



65歲以上長者



 


雖然有專家呼籲不必過度緊張,絕大多數患者都是輕症,且有藥可醫,但依目前「325停課標準」,高級中學(含)以下的學校,於3天內同一班級有2名以上的學生得到流感時,要停課5天。總計台北市8月份已有17所學校停課,九月開學後,會有多少學生要停課在家,讓做父母的怎能不擔憂。


 


另外倘若一家公司、一間工廠,在3天內有2個員工遭受感染,是否也要停班、停工,那影響的層面可就大了。勞委會表示,勞工若因從事相關防疫工作而得病,視同職災,雇主要給薪、給假。若是勞工自己感染,雇主要求不到班者,要給薪、給假。若是照顧家人請事假,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考績。


 


面對疫苗的短缺,及30%的高感染率,除了注意個人衛生習慣、減少出入公共場所,消極的防疫外,亦可利用保險來預防,未來可能產生的醫療費用。


 


一般醫療險的保障內容,只要經醫師診斷而住院治療者,都可依保單條款申請理賠,亦有保單對因新流感住進「負壓隔離病房」,比照「加護病房保險金」標準給付。若有保險需求,有以下幾點要特別注意:


 


一、衛生署已將H1N1新型流感列入第一類法定傳染病,過去有不少保單將傳染病列為「除外責任」不理賠,尤以民國87年元月以前銷售的醫療險所採用的示範條款。後來有些保險公司刪除此條款,但還有些公司仍將其列入除外不理賠,可電詢所屬的保險公司確認。


 


二、一般的醫療險不是買了馬上就生效,通常會有30天的疾病等候期的規定,對於現在才要投保的人,可以多加詢問,有些保險公司推出無病史記錄的人,可以選擇免等待期的醫療險,今天投保、明天就生效,避開等待期的風險。


 


三、買醫療險時,最好要包含有住院醫療及住院費用給付保障的商品,如果預算有限,可選擇一年期保證續保的實支實付型醫療險。


 


防疫危機迫在眉睫,這次疫情所帶來心理的恐慌正逐漸擴散,現在政府又要救災、又要面對達賴來訪,孰重孰輕,實在無法讓人期望太高。所以不要等「國安機制」,也不要管它是地方責任還是中央接管。我強烈建議,一切都要靠自己,既然疫苗排到末順位,就不要想了,做好個人防護,最少買個短期醫療險,防患未然吧!當然還是希望大家都不要感染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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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逸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