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七夕情人節,情侶愛得濃烈,可別連財物也不分你我。專家指出,計畫一起買房、走入人生下個階段的有情人,面對動輒上千萬元的不動產,可透過「借名登記契約」來保護自身產權。

 

實務上經常碰到情侶將房地產登記在A方名下,卻由B方繳房貸,事後感情生變,B方拿不回房地產權。他建議,購屋時,可先簽立「借名登記契約」。

 

買房時若簽立贈與契約,因為擁有贈與事實,付款人未來恐怕要不回房子所有權。折衷方式可以簽立「借名登記契約」,在契約中載明實際付款人及所有權人,並清楚說明雙方因為協議關係,而暫將房子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若未來情已逝時,至少還能取回房產。

 

買房動輒上千萬的數字,最好還是多花1~2萬元請律師撰寫「借名登記契約」,避免未來出現糾紛時,對方認為房子是合意贈與,即使付款人握有實際匯款資料,仍會有舉證不足的問題。

 

但最好的方式還是登記為雙方持有,並在契約書上載明雙方出資比率,未來若分手,雙方才能以契約主張,分配不動產持有比率。熱戀期間,礙於情面,很難要求對方簽下契約。但也因為如此,實務上,情侶分手後,衍生不少購屋糾紛與訴訟案例。

 

除了載明持分比率,借款方最好由經濟能力佳、銀行往來信用好的一方擔任,另一方則為連帶保證人,才可向銀行爭取較優惠借貸利率。因為銀行評估借貸風險會將借款人還款能力列為評估項目。房子若登記在雙方名下,並載明各二分之一持有比率,未來要拋售仍會有問題。

 

情侶買房教戰手冊

第一步驟:請律師協助簽訂「借名登記契約」,避免日後喪失應有權益

第二步驟:詳閱契約內容

第三步驟:載明付款人、實際所有權人、借名登記原因、房子歸還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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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逸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