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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理財專欄作著 黃逸強

在急診室裡,各種維生儀器的嗶嗶聲此起彼落,心跳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血壓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只要在標準值以內就這麼躺著。患者身上插滿了管子,點滴由血管注入,經過身體循環後再由尿管排出,這麼做只是讓病患活著,說活著其實只是一個會呼吸的軀殼罷了。

 

最大的願望是善終

對一個生命垂危身體功能喪失的患者來說最大的願望不是看到明天的太陽而是求一個壽終正寢。根據醫護人員道出的真相是,絕大多數人在生命末期遭遇最大的困境是「得不到善終,反而死的痛苦」。

 

一般生命危急送到醫院急救,標準作業流程不外乎是體外心臟按壓、注射藥物、電擊、插管、氣切……;醫療人員傾全力把病人從鬼門關前救回來,這種搶救行為就是我們耳熟能詳的心肺復甦術(簡稱CPR)。

 

雖然做CPR能挽回性命,但也會造成久病體弱者的傷害,包括胸骨壓斷、內臟破裂、大出血即使幸運被救回,事後也有一堆後遺症。美國曾做過研究,只有15%的人得以康復出院,其後還可能罹患多重醫療疾病,甚至變成一輩子需要靠儀器維生的植物人」,這樣的急救有意義嗎?

 

一定要認識DNR

近年來,不當施行CPR延長死亡過程,被批評為「粗暴的臨終酷刑」很多病人或家屬並沒有因為做了CPR得到好處,反而徒增更多的痛苦。因此在複雜的醫療倫理與人性的掙扎下西方先進國家開始推動病人有醫療自決權,就是所謂的的DNRDo Not Resuscitate,正式賦予病人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權利。

 

簽署DNR,不是放棄治療而是不做沒必要的急救,病人有權拒絕這種吃盡苦頭而且沒必要的急救套餐,一旦病人或家屬同意,明確表示不要急救,醫護人員應予以尊重,不能強行。這樣可以讓末期病人因為簽了DNR,接受安寧照顧,得以「有尊嚴的好走」。

 

台灣在2000年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也成為亞太地區第一個立法保障「善終權」的國家。但宣導效果不彰,至今只有不到1%的人簽署,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或沒聽過。

 

除了遺囑還有醫囑

醫學的目的是在治療病患延長壽命,但如果患者已經病入膏肓,明知無法治癒,就不需要做一些無謂的侵入性急救,徒增病人的痛苦及家人的負擔。

 

中國人很忌諱談論死亡,以為不面對就不會發生,其實那是一種逃避的心理。及早規劃才不會有遺憾,找機會和家人討論,嚴肅問題輕鬆談,除了要預立遺囑交代家事還要立醫囑交代醫生

 

大家都在談投資理財、財富管理,卻忘了最後一步棋才是最重要的,就算賺到全世界的財富,如果最後是身上插滿管子手腳被固定,相信沒有人要這種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結局。

 

人生的每一個階段都要做好規劃,不是只有老年人或是得癌症才需要簽DNR,某天可能因為一個意外被送進急診室,醫護人員為了挽救性命,或是家屬的要求竭盡全力不計後果的急救,與其躺在病床上任人擺佈,不如自己預立醫,讓自己可以瀟灑的走。

 

從容面對人生沒有遺憾,最後一步要走好。你規劃了嗎?

「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各大醫院櫃檯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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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逸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