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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2/01 Yahoo! 奇摩理財特約作家 黃逸強 )



嘉玲從年初被公司裁員後,就只能找到一些臨時性的工作,收入很不穩定,為了銜接勞保年資,就去加入職業工會,雖然得繳會費,且保費自付額多了一點,但投保薪資每年可調高15%,退休時可以領比較多勞保年金,就把這個好康告訴她的姐妹淘,大家一起加入工會。







假勞工A勞保
 

根據勞保局資料顯示,自去年金融海嘯以來我國失業率逐月攀高,現有將近七十萬人沒工作,但奇怪的是,投入職業工會的勞保人數卻暴增,是往年增幅的四倍,目前已達到約250萬人。


 


依現行規定,有工作的勞工要加入勞保,沒工作的要加入國保,但自從勞保年金制度推出後,會精打細算的人都知道,雖然兩者保費差不多,但退休後可領的老年年金卻差很多,不少家庭主婦或失業族都透過職業工會加入勞保。


 


國保的所得替代率只有1.3%,若以投保薪資17280元計算,年資30年,退休後每月可領國民年金6739元(17280×30×1.3%=6739元)。而勞保年金所得替代率是1.55%,在工會每年投保薪資可調高15%,若以最高薪資43900元計算,年資30年,勞保年金可領20413元(43900×30×1.55%=20413元),會算數的人都知道加入工會比較好。


 


小心退休美夢成空


勞保局表示,勞保是在職保險,必須是實際從事工作的人才能參加,要投保職業工會必須是無一定雇主、或自營工作者。若有掛名投保經查獲,將取消勞保資格,年資不算,已繳保費也不退還,還要補繳國民年金保費,已經領取的勞保給付也要依法追回。


 


目前勞保局礙於人力不足,把審核責任丟給工會,但工會是營利單位,豈會把進門生意往外推。


 


台灣的職業工會可謂五花八門什麼都有,政府對工會管理不嚴,工會也便宜行事,來者不拒地廣收會員,等到退休要申請年金時提不出相關證明,被勞保局退件,所繳保費不但泡湯,年資也沒了。加入工會都是屬於弱勢族群,這些人退休成問題,難道工會沒有責任?勞保局沒有責任嗎?


 


正確的投保觀念


一、有固定聘雇關係的勞工,必須加入該公司勞保,無一定雇主、或自營工作者加入職業工會勞保。
二、要投保符合個人工作技能及收入來源相關的工會,例如從事餐飲業不要加入美容工會,做水電的也不要加入計程車工會。
三、要有收入證明,並且保存好,做為查核時的工作證明。
四、若兼差幾份工作,要以危險性較高的工作加入相關工會,以利職災申請理賠。
五、要查核所投保工會的評價及安全性,有的工會只拿錢不上繳。


 


加入工會的好處已廣為人知,但這個漏洞也太過明顯,如果一個上班族,在公司的投保薪資才30000元。而一個家庭主婦加入工會,每年可調高薪資15%,最高到43900元,將來勞保年金領比較多,天底下會有這樣的好事,豈不怪哉!


 


如果連自己都覺得奇怪,勞保局怎會坐視不管。看到這次檢調在辦「假球案」,不禁令人心寒,明明早就掌握證據,但就是不辦,等案子養大了再收網,害了更多球員涉案。如果勞保局也等到若干年後,工會勞保人數養多了,再大刀一砍開始嚴辦,到時受傷的是誰?


 


政府未盡宣導之責,大家只看到利益沒想到風險,以現在的電腦科技要查太簡單了,只要和國稅局連線,比對報稅金額及單位就可以篩掉一大部份。或針對高齡投保、中斷多年再加保、投保人數異常增加的工會進行稽核,並不會很困難,要加入工會勞保的人可要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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