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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理財專欄作者 黃逸強

 

一位來台讀書的大陸學生說台灣真的很自由,什麼事都可以走上街頭,有理沒理都可以舉牌抗爭。他是看到一則投資人去證期局投訴、陳情的新聞,大字報寫著期貨商操弄價格,坑殺散戶四十億,引發他的關注。

 

期貨商大屠殺

做期貨風險很高大家都知道,投資人要去玩本來就是盈虧自負,怎麼會走上街頭;還有過去金融市場動盪,只要股市大跌就要求護盤基金進場,在他們看來都是匪夷所思的事情。但仔細看完新聞後,這次期貨商的做法真的有討論的空間,透過輿論的力量,或許可以檢討改進,讓未來的交易制度更公平。

 

二月六日的台灣期貨市場出現大屠殺,原因是美股連續二天大跌1800多點,引發台股恐慌性殺盤,指數暴跌讓期貨商啟動強制平倉(斷頭)的動作,這次被砍倉的是做選擇權的客戶。

 

選擇權是相當複雜的商品,如果比喻股票是初級班,期貨就是中級班,那選擇權就是高級班。所謂沒有三兩三、豈敢上梁山,會去做這種商品的都不是等閒之輩;而選擇權又分買方和賣方,做賣方更是屬於高難度動作,通常是法人在做,一般投資人如果沒有搞清楚它的商品特性,可以說是小孩玩大車非常危險。

 

獲利有限 風險無限

相信大家都喜歡風險有限、獲利無限的商品,那選擇權做「買方」就好像買樂透,能以小搏大,投資報酬率都是以倍數計算;但選擇權的「賣方」卻正好相反,它是獲利有限、風險無限,賺的是蠅頭小利。

 

選擇權買方賺的是市場波動的錢,付出一點「權利金」,指數有幾百點波動就可以賺大錢,若指數不動頂多損失一點權利金;而選擇權賣方賺的是市場盤整的錢,付出大筆「保證金」賺買方一點點的權利金,若指數大波動就會賠大錢,可能會追繳,甚至斷頭。股市的特性一年當中盤整的時候居多,所以有人專門做盤整行情。

 

選擇權有「買權和賣權」可以做各種組合單,有一買一賣鎖住風險和利潤,也可以同時買進賭大漲或大跌、或同時賣出賭不漲不跌。會做這種單子的那真是高手中的高手,因為在不同的行情可以用不同的策略,組合單非常複雜。但是否應了那句話,會淹死的通常是游泳高手。

 

誰沒遵守遊戲規則

這次出問題的就是做賣方的投資人,因為市場暴跌,連補繳保證金都來不及,而期貨商市價砍倉,成交在極端價位引發天價虧損,投資人賠光保證金,因而違約交割。

 

所謂的市價單,就是不計價格一定要成交,所以做賣方的平倉是買進,可能買到當天最高價(漲停板),對賣方而言是虧大了。更讓投資人不滿的是,有些人做組合單,期貨商不但全砍,還都成交在對投資人極為不利的價位,因為不可能同時出現買權和賣權都漲停板的價位,所以才上街頭說被期貨商坑殺。

 

投資任何商品都要知道遊戲規則,相信這些高手都知道,但市場變數太大,永遠都有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或許這次期貨商有疏失但很難認定,金管會僅能要求檢討改進,投資人卻要面臨違約後續的追討行動,可能這一輩子就玩完了。

 

獲利有限、風險無限,這種選擇權賣方策略最危險,投資人還是乖乖的做股票,這種錢不是一般人可以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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